格隆匯8月12日丨財政部、民政部等九部門12日發(fā)布 《服務業(yè)經營主體貸款貼息政策實施方案》。其中提出,經營主體要確保將貸款資金用于開展合規(guī)經營活動、提升服務供給能力、改善消費基礎設施,嚴禁虛報、冒領、套取、截留、擠占、挪用貸款資金,嚴禁將貸款資金用于房地產開發(fā)或投資、理財?shù)忍桌顒。經辦銀行要嚴格按照相關部門審核檢查結果申領貼息資金,確保貼息資金合規(guī)用于向符合貼息條件的經營主體兌付,嚴禁經辦銀行和經營主體套取貼息資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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